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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企业如何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

时间: 2021-01-06 11:02:43    浏览: 260
       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出台《关于支持企业大力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通知》。记者就有关问题采访了人社部有关负责同志。一起来看看吧!
  2019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健全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技能人才评价是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先后通过推行工人技术等级考核、职业资格等制度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评价。
  2019年1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分步取消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推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于今年7月明确提出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时间表,并就退出目录后续有关工作作出安排。
  针对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后技能人才评价载体缺失等问题,我部于2018年底启动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试点,2019年继续扩大试点范围,并逐步在全国推开。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得到了用人企业和广大技能劳动者的普遍认同。因此,加快推动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等用人单位为主体、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为主要方式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解决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后技能人才评价载体缺失、评价工作急需跟进等问题,已具有较好的实践基础。
  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其主要意义包括:一是有利于技能人才培养。评价对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具有导向作用,通过评价,可以引导加强企业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发展技工教育,促进高质量就业,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二是有利于建立技能人才成长体系。通过评价,畅通技能人才成长通道,加强人才激励,提高人才待遇和地位,形成人人渴望成才、人人努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局面。三是有利于推动技能人才评价改革。人才评价改革的重点是,促进评价与使用结合,推动企校合作、产教融合。同时,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影响,大规模的公共活动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鼓励企业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活动,改变技能人才的评价模式,也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