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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振兴乡村教育贡献山东智慧和力量

时间: 2021-10-18 9:50:14    浏览: 181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乡村振兴,教育先行。教育在乡村振兴战略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作用,推进乡村教育振兴,关系着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着教育整体质量和水平。
  2018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山东时提出,扎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造乡村振兴的齐鲁样板。山东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着力构建规划体系、健全推进机制、推动制度创新、夯实基层基础,全省农村整体面貌不断改观。山东省教育厅将乡村教育振兴摆在突出位置,联合十一部门出台实施意见,以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为统揽,推动县域内城乡学校建设标准、教师编制标准、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基本装备配置标准“四个统一”。“十三五”以来,全省累计面向1万多所乡村学校新建改扩建校舍2500多万平方米,新配置价值近百亿元教学、生活仪器设备,乡村中小学(幼儿园)办学条件显著提升。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山东乡村中小学(幼儿园)占比较高,学校和学生数量占比均在四成以上,和城镇相比,办学条件、师资队伍、教育质量等方面仍存在短板和不足。
  山东作为全国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试点省份,将以教育振兴聚人气、拢人心、强人才,积极探索适合国情省情、行之有效的政策制度和具体措施。着力优化乡村学校、幼儿园布局,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提高乡村教育信息化建设及应用水平,补齐乡村办学条件短板。持续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坚持配备、培养两手抓,打造高水平的乡村教师队伍。深化推进乡村学校课程教学改革,强化乡镇驻地学校建设,开展城乡教育结对协作,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向乡村辐射,提升乡村学校办学质量。关注农村留守儿童、孤困儿童和残疾儿童,健全特殊群体教育关爱体系。健全乡村家校社共育机制,提升协同育人水平。大力发展面向乡村的职业教育,增强高等教育乡村服务功能。努力争取在“十四五”末,实现乡村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布局优化、办学条件优良、教师素质优秀、校园环境优美、教育水平优质,为全国振兴乡村教育贡献山东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