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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发布2020全市纳税信用评价结果

时间: 2021-07-14 11:53:02    浏览: 211
       7月9日,烟台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烟台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冯世洲在会上发布纳税信用等级评价有关情况。
  烟台市税务部门每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制发的纳税信用评价指标体系,按照客观公正、标准统一、分级分类、动态调整的原则,通过诚信意识、遵从能力、实际结果和失信程度4个维度、近100项评价指标,对全市企业纳税人上一年度纳税信用状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从高到低分为A、B、M、C、D五级。
  目前,2020年全市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已经出台。烟台市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分布情况显示,A、B、M级纳税人总数和占比较上年均有增加,企业整体纳税信用状况稳中向好。其中,A级企业数量明显上升,达到1.9万余户,较上年增长58.13%,占总评户数10.84%,占比比上年提高3.07个百分点。B级和M级企业数量持续增加,分别为B级8.08万户、M级6.61万户,合计较上年增长12.77%,占总评户数80.62%。C级和D级企业数量稳步下降,分别为C级2331户和D级1.32万户,合计较上年减少13.9%,占总评户数8.55%,占比较上年降低2.7个百分比。由此可见,无失信或无明显失信行为的良好信用企业(A级、B级、M级)合计占比达到91.46%,较上年上升2.7个百分点。纳税信用等级分布比例的变化,直接反映出烟台市企业纳税信用意识整体不断增强,依法诚信纳税、依法诚信经营已经成为社会主流,同时也是烟台市税收营商环境持续好转的重要标志。
  据悉,从2018-2020三年的历史数据来看,烟台市共有5703户纳税人连续三年获得A级纳税信用评价,这是企业良好纳税信用的最直观体现,是企业创造社会财富、履行社会责任的最好证明,更是价值不可估量的优质“无形资产”。
  烟台市税务部门提醒广大纳税人,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发布后,对于2020年发生的逾期申报缴税等四类失信情形,纳税人能够主动纠正且符合有关条件的,仍可在2021年底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纳税信用修复申请,改善自身纳税信用状况。